赶到吃饭的地方和约好的时间还差了半个多钟头,王枕上了三趟厕所:一趟撒尿,一趟整理衣服,还有一趟是把犹豫了很久的领带从公文包里拿出来戴上。
此刻他坐在座位上,整个人显得衣冠楚楚,来往有不少女生偷看他,他都尽量优雅的笑笑,冲她们礼貌的点头。他想起来自己有次带秦悦去一家很高档的西餐厅吃饭,里面每个人都穿着订制的礼服,说起话来温文尔雅。王枕说下次再带秦悦来一定要给她买最贵最闪的礼服,自己的西装也要专门订制的,要让整个餐厅的人发自内心的觉得他俩是珠联璧合的一对。秦悦说好啊只是那要等到很多年以后了,不知道到时候这家店还开不开。
后来那家店果然搬走了,在他和秦悦分手的那天。
王枕放在桌子上的手轻轻敲击桌布,他的心里没底,白天老乞丐的话在他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响起,不管准不准,这不是个好兆头。
这么想着他好像真的看到了老乞丐,但是转念一想老乞丐哪里来得了这种地方,然后赶紧呸呸几口,想把这个“瘟神”从自己脑海里赶走。
再抬头时秦悦正好走进大厅。她真的穿了一件华贵生辉的礼服,化着最精致的妆,走进来的一瞬间就成了全场的焦点。
王枕站起来挥手,他想大声说嘿我在这!这样所有人都能知道这个漂亮耀眼的女孩是他的女伴。可是他又发现秦悦身边还跟着一个男人,英俊文雅,身上的西服一看就是名家订做,比他穿的要高几百个档次。
王枕的心沉下去,整张脸开始发烫。他每次紧张的时候都会脸发烫,这个坏习惯真是显得他怂且没用。
但又无可奈何。
他的动作僵硬在站到一半时停下,这个姿势很怪异却一直持续到秦悦和那个男人走过来。王枕好不容易回过神,对着秦悦和那个男人笑了笑,他坐回座位上,西装袖子上的纽扣不小心碰翻了装满红酒的高脚杯,红酒洒在他的领带上。
“没事吧?”秦悦关切的问了一句。
这下真的全场都在偷看他了。有男人有女人,他们的目光从秦悦身上转移到王枕湿透的胸口,从羡慕变成了取笑,角落里甚至有看客忍不住笑出了声。
“没事没事。”王枕扯下弄湿的领带,“我去趟洗手间。
…………
王枕在洗手池前冲了几把脸,最后把领带狠狠扔进纸篓里。
这次看清了,秦悦的无名指上戴了戒指,一个很大很大的钻石戒指。
冷水终于把他脸上的温度降了下来,王枕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瞬间像极了一条咬人不成反而被打的败狗。
不,不是一瞬间,他一直都是一条彻头彻尾的败狗。
秦悦已经有新的男朋友啦,那个人文质彬彬风度翩翩,一看就是有颜有钱的贵公子,你王枕有什么呢?你是个连关系户都被告知不能招惹的公司小员工。
你拿什么让分了手的女朋友等你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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